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会议章程

中文文献资源共建共享合作会议章程

前言 

「中文文献资源共建共享合作会议」是以促进世界中文文献资源共建共享为主旨的国际合作会议,会议于2000年成立,并先后在北京、臺北、澳门、南京、香港、敦煌、兰州等地举行了会议。来自中国大陆、香港、澳门、臺湾、日本、新加坡、美国、英国、荷兰等国家和地区的代表参加了会议,为中文文献资源共建共享作出了贡献。 本章程的制定,旨在推动中文文献资源共建共享工作,并确保工作的持续发展。

条款

  1. 名称

    会议定名为「中文文献资源共建共享合作会议」,中文可简称为「文献会议」。


  2. 主旨

    研讨跨地域中文文献资源的建设与使用,通过具体合作项目,推动全球中文图书馆和其他中文资源收藏机构之间的交流与合作,促进中文文献资源共建共享。


  3. 参会人员
    1. 理事会成员
    2. 各相关项目代表
    3. 受邀人员

  4. 会议

    会议每2年召开一次,会期2至4天。会议设有主题,讨论中文文献资源共建共享相关问题与对策,通报项目进展,洽谈新的合作,促进分享与交流。


  5. 管理
    1. 设立「中文文献资源共建共享合作会议」理事会。
      1. 理事会职责:确定会议主题和主、承办单位,审核项目立项、进展与结项,审议资金使用,研究其他相关重大问题。
      2. 理事会成员由下列机构代表组成:中国国家图书馆、中国高等教育文献保障系统(北京大学图书馆代表)、中国科学院国家科学图书馆、香港代表机构、澳门代表机构、臺湾代表机构、海外代表机构。大陆三个代表机构有两票投票权,其他代表机构各有一票投票权。
      3. 理事会设有执行主席,由理事会代表机构轮值担任,任期两年。执行主席所在机构负责主办任期内的会议和理事会会议。
      4. 理事会下设秘书处,秘书处设在中国国家图书馆,秘书长由中国国家图书馆指定,副秘书长由理事会执行主席所在机构派员出任。
    2. 理事会每年召开一次会议,原则上在每年11月份召开,根据需要,可邀请其他代表列席参加。
    3. 项目管理:项目负责人向理事会负责,保证项目按计划进展,并定期汇报情况。

  6. 宣传
    1. 中国国家图书馆负责建立和维护会议的门户网站。
    2. 理事会或会议主、承办单位可以通过媒体宣传会议相关内容和情况。

  7. 资金
    1. 理事会可通过推动全球中文文献资源共建共享促进会筹措资金。
    2. 会议主、承办单位可寻求政府部门和社会各界的资助。
    3. 会议主、承办单位可为举办会议寻求社会资金支持。
    4. 理事会可通过设立基金会。

中、英文版本有任何不相符之处,应以中文版本为准。

2014年10月